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我省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团省委、省学联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二、报名条件
1. 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7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安排
各基层团委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推报工作要严格对照团省委、省学联文件要求(详见附件3),深入一线团支部,认真履行班级(团支部)、学院(学部)、学校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每个单位最多推荐3人,并按照推荐优先级排序。
各基层团委需于9月3日前,将通过本单位资格审查的报名学生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761723659@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至行政楼副楼301办公室。各基层团委请汇总打包、统一报送,材料包括:《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每名推荐对象的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以“学校 姓名 事迹类别”命名)。
联 系 人:卢俊霖
联系电话:027-67867539
电子邮箱:761723659@qq.com
联系地址:行政楼附楼301办公室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