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社团挂靠单位:
为学校深入推进“五育”建设工作,全面完善学校立德树人体系,将社团打造成我校学生成长成才的实践平台,学校特设立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以补充社团特色活动及建设所需,促进我校学生社团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团文化特色。校团委拟于近期面向学生社团和社团挂靠单位开展2022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立项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内2021年度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各社团挂靠单位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社团活动支持类
1. 申报主题
鼓励各学生社团及社团挂靠单位围绕以下主题,组织项目申报,也可自立主题进行申报。其中a类为活动类项目,b类为研究型项目。
a类:
(1)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2)庆祝建团百年,传承青年力量
(3)践行华师精神,奏响时代旋律
(4)铸教育基石,映育人初心
(5)浇灌艺术之花,打造文明校园
(6)激发创新活力,潜心立德树人
(7)弘扬志愿精神,彰显青春担当
(8)传承三博文化,落实五育并举
成果要求:本类主题的结项材料除了结项报告、项目成果清单外,要求围绕主题内容提交成果展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成果(校级及以上媒体)、活动视频、活动图片、活动参与及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需反映活动覆盖人数、年级、学院及参与者满意度)等。
b类:
(1)学生社团团建创新与实践
成果要求:本选题的结项材料除了结项报告、项目成果清单和反映研究过程的音视频等宣传材料以外,要求围绕项目主题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研究报告。
(2)学生社团劳育、美育精品课程建设
成果要求:本选题的结项材料除了结项报告、项目成果清单和反映研究过程的音视频等宣传材料以外,需围绕本主题设计一堂40分钟的实践类课程,并提交教学设计及15分钟以内的主题微课视频。课程内容应充分展现学生社团文化,体现对大学生劳育、美育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2. 申报条件
申请立项的活动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立项的活动为本学期内开展的活动。
(2)申报活动内容需紧扣学校及团委工作重点,具有社团活动特色;活动设计有助于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3)学生覆盖面广、层次丰富者优先。
(4)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原则上申报活动仅在校内举办,校外学生不得进校参与活动,校内学生不得离校参加活动。
(5)申报活动的预计成果具有可推广性,能够较好的呈现我校学生第二课堂育人成效。
(二) 优秀社团扶持类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社团,可申请优秀社团扶持类经费:
1.在2021年度社团星级评定中获得三星级及以上。
2.获评2021年度“十佳社团”。
三、 申报流程
(一) 社团活动支持类
1.自主申报: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可自行开展项目甄选工作,确定申报项目,填写《附件一: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申报书(社团活动支持类)》,并将电子版材料提交 至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财务管理部邮箱ccnust_cw@163.com,邮件名称格式“2022年社团活动支持类专项经费申请 社团(单位)名称”,邮件请注明“负责人姓名 学号 年级 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的联系方式”,同时需将纸质版申报书交至大学生服务中心三楼值班台一。本次立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
2.项目评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将在校团委指导下成立开展评审工作,对申报项目情况进行评审及等级评定,最终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及质量,确定支持项目名单并予以公示。
3.结项检查:项目完成后,申报社团及单位需填写结项报告并整理好相关成果材料交至大学生服务中心三楼值班台一,并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cnust_cw@163.com。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将在校团委指导下组织结项评审工作,并对优秀的结项成果予以宣传推广。
(二) 优秀社团扶持类
1.自主申报:符合申报要求的各社团可填写《附件二: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申报书(优秀社团扶持类)》,并在2022年5月27日前的每周社团报账时间内将申报表和发票一起交由社团指导中心财务管理部进行审核,电子版申报表需提交至ccnust_cw@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2021年优秀社团扶持建设经费申请 社团名称”,邮件请注明社团负责人姓名 学号 年级 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的联系方式。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审查报销: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评审委员会将对社团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审查,并根据社团专项经费的工作安排对社团分批开展审批报销工作。
四、相关说明
1.校团委将根据社团活动支持类项目的申请数量、项目质量等情况,评审出重点、特色、一般三级项目,每批立项项目不超过30项。
2.根据活动前期审核及活动实际开展情况,按照项目级别对社团活动支持类重点、特色、一般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3000元/项、2000元/项、1000元/项的经费支持。部分融入本年度学校工作要点的优秀项目可酌情提高支持额度,自立主题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一般项目。
3.符合优秀社团扶持类申报条件的社团可按照以下限额申请扶持经费:
五星级社团:500元
四星级社团:400元
三星级社团:300元
十佳社团:1000元
注:每个社团只可申请一项“优秀社团扶持类”经费,“星级社团”和“十佳社团”对应经费限额不可叠加。每年优秀社团扶持类专项经费仅可申请一次。
4.所有类别的经费报销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使用合规发票;立项活动的经费报销仅限于申报书内经费预算中的相关项目,不接受经费预算之外的其他费用报销;按照学校财务报销规定,各立项经费报销需指定一名校内在职教职工执行报销预约。
5.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的申报及活动开展需要报指导教师、社团挂靠单位审批通过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6.本次立项的所有活动须于2021年5月27日前结项,所有活动的经费报销申请须于活动结束一周内提交。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团挂靠单位和学生社团要积极申报、认真组织各类社团活动,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活动,使学生社团真正成为繁荣校园文化、学生成长成才的平台。
2.突出主题,凸显特色。各单位和学生社团要开展突出主题的活动,鼓励开展与第一课堂紧密联系的社团活动,鼓励各单位和社团联合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社团特色。
3.加强指导,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专业优势和社团特色,加强对社团的指导,着力打造社团文化品牌,力戒走过场和形式主义。要充分利用学校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的平台,规范社团管理,推进优质社团文化发展,凸显学生社团的育人实效性。
联系人:胡羽 颜佳佳
联系电话:67863233 13667283655
附件: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