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所、中心)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和校研究生会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于2022年9月下旬在我校华大青年报告厅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全国学联二十七大、湖北省青联十四届全委会、湖北省学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时代主题,牢记服务宗旨,勇于自我革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帮助同学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书写青春篇章。
二、大会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校党委、校团委及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的相关要求,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认真总结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我校研究生会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我校研究生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今后我校研究生会工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及新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聚焦政治引领、强化价值倡导、助力学习成长、解决实际困难,团结和带领全校广大学生为我校“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三、大会时间及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预计于2022年9月下旬在我校华大青年报告厅召开。
四、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学部学院(所、中心)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部学院(所、中心)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单位代表名额原则上依据各学部学院(所、中心)研究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详见附件1)。研究生代表须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部学院(所、中心)研究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等文件规定,本次大会还将差额选举产生研究生会委员会,作为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研委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学部学院(所、中心)从本单位代表中推荐产生,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前期已通过学部学院(所、中心)党团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详见:http://youth.ccnu.edu.cn/info/1020/56864.htm)。上述候选人作为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研委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单列,不计入各单位代表名单。
请各学部学院(所、中心)根据分配名额,认真做好代表选拔、委员推荐及代表团组织工作,并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登记表》(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附件3)。其中,《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附件3)需以学部学院(所、中心)为单位统计,代表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各学部学院(所、中心)研究生会务必于9月20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附件2、附件3以学部学院(所、中心)为单位报送至行政楼附楼301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件、word源文件)打包汇总,以“学部学院(所、中心) 代表材料”的格式命名,于9月20日(周二)中午12:00前发送至校研究生会工作邮箱: ccnugsus@163.com。
五、工作要求
召开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广大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校研究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学部学院(所、中心)研究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代会的筹备工作。
各学部学院(所、中心)要广泛宣传此次会议,认真做好代表推荐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定代表后,接受广大同学的民主评议及监督。
每位参会代表至少须提交一份提案,该提案建议各参会代表通过走访座谈、调研问卷等方式收集身边同学的意见或建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关于征集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研代会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以学校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