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讨论并报上级组织批准,华中师范大学第七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定于2023年10月15日下午在我校管理培训中心报告厅召开。大会预通知已于前期发布,现将会议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5日下午14:00
地点:管理培训中心报告厅
二、会议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校党委、校团委及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的相关要求,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认真总结华中师范大学第七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我校学生会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我校学生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讨论规划今后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华中师范大学第七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及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深化组织改革、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团结和带领全校广大学生为我校建成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三、工作要求
(一)大会报到采取代表到各代表团签到,各代表团汇总后报告大会筹备工作组的形式。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事不能到会或需提前离会的,须向代表团团长请假并报告大会筹备工作组批准.
(二)代表应佩戴团徽,着白色衬衫、深色长裤按大会规定时间和要求安排活动。14:00准时到达大会现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坐。代表进入会场后,请保持安静,并自觉将通讯设备关机或设置为静音模式,维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三)代表应认真听取会议内容,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正确行使代表权利,严格履行代表义务,认真领悟会议精神,服从大会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如有其他事项请及时与大会筹备工作组联系。
联系人:杨颖佳
联系电话:027-67866963
华中师范大学第七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