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中心)团委:
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湖北省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通知》《湖北省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指引》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落细落实、提质增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各学院学部(中心)团委
二、目标要求
1.各学院学部(中心)团委有效参与的团支部数不低于团支部总数的25%。
2.团总支于今年12月31日前与结对社区开展至少一次活动视为有效参与。
3.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学院学部(中心)团委年度考核。
三、实践方式
1.在校期间:以日常报到为主,坚持常态化组织大学生参与社区实践,以学院学部(中心)为单位,组织基层团支部向学院所结对的社区城乡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报到,采取校地共建、团员报到、骨干兼职等方式,参与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建议每月开展服务次数不少于1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专项服务。
2.寒暑假期:以集中报到为主,以“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托,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兼职锻炼等社会实践。
3、经审定符合相关要求的活动,可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或计入志愿服务时长。
四、工作内容
依据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结对社区情况表(附件1),结合乡镇(街道)、社区(村)等实际需求,充分发挥各学院学部(中心)专业特长和人力资源等优势,创造性培育实施工作项目。主要包括:
1.参与社区治理。围绕共同缔造、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计献策、开展服务。
2.开展课后服务。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等内容,以志愿服务为基本方式,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等为阵地依托,常态化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3.组织社会调查。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
4.开展文体活动。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律、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以书法、绘画、歌曲、舞蹈、话剧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促进基层团建。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积极推荐在社区实践中表现优秀的教职工或学生团员兼任社区(村)团组织副书记、委员或团建指导员、青年干事等职务。
6.其他内容。各团支部可根据社区实际需求,积极策划活动,提供可行的支持帮助,解决社区实际需求。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常态长效。各学院学部(中心)团委应积极主动与对接社区联系,将学生团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团员先进性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检验标准,统筹推动组织结对、岗位对接、认证保障等工作。要因势利导找准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培育和形成一批有特色、有深度的大学生社区实践品牌项目,要因地制宜打造“小而美”“小而专”、成本低、常态化的特色服务项目,形成相对稳定的服务功能。
2.严格过程管理,严密活动组织。各学院学部(中心)团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鼓励通过“志愿汇”app等平台为参与实践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要加强过程管理,坚守正确导向和安全稳定底线,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要加强过程管理,组织各学院团支部建立社区实践项目台账(附件2),后期将开展总结材料及实践台账报送工作。
3.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影响覆盖。各学院学部(中心)团委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积极挖掘活动中优秀经验与好的做法,加强有形有效宣传,推动成果转化;做好典型选树与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并影响更广泛的青年学生,进一步提升育人实效。
联系人:薛 惠 李瑞浩
联系电话:67862520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结对社区情况表.docx
附件2:xx学院社区实践项目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