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共青团建设,加强青年学生骨干培养,经校团委书记办公会讨论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决定选任3名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1.任职时间为1年;
2.任职期间协助负责学校团委专项工作;
3.拟选任校团委副书记(学生)3名;
4.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任用;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职务。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2.热爱共青团工作,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学习优秀、作风务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任职期间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3.全日制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9周岁(1994年11月1日后出生);
4.曾在校、院两级共青团与学生组织中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三、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
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基层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
2. 组织推荐
各基层团支部民主推荐的人选由各单位做好遴选,并向校团委推报,每个单位最多推荐候选人1名。
3.资格审核
校团委按照相关规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4.面试答辩
学校组成专家组,组织竞岗面试和答辩。
5.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和面试答辩情况,校团委书记办公会研究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
校团委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7.确定拟选任人选并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校团委研究拟任用名单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发文任用
校团委发文任用,报团省委、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中午12:00前,提交《华中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岗位推荐表》《xxx同学现实表现材料》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新大学生活动中心a403)杨颖佳老师处,联系电话67866963,电子版发送到ccnutwzzb@163.com。
2.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若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在考察中有违纪现象等,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选任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岗位推荐表.doc
附件2:xxx同学现实表现材料(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