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建设,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经校团委书记办公会讨论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决定选任2名校团委副书记(兼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1.校团委副书记(兼职)任职时,原职务职级不变,不影响正常晋升;
2.兼职时间为2年;
3.兼职期间协助负责学校团委专项工作;
4.拟选任2名校团委副书记(兼职),其中,青年教师1名、青年政工干部1名。
二、资格及职位要求
1.中共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
2.热爱共青团工作,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作风务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青年教师,学术成果突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1日后出生);
4.青年政工干部,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1日后出生),有主要团学骨干经历者优先。
三、工作程序
1.报名或推荐
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2.资格审核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民主推荐
根据需要确定一定范围进行民主推荐。
4.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校团委书记办公会研究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校团委和机关党委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6.确定拟选任人选并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校团委研究拟任用名单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发文任用
校团委发文任用,报团省委、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或推荐人员请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兼职)报名表》,于2023年11月10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表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新大学生活动中心a403)杨颖佳老师处,联系电话67866963,电子版发送到ccnutwzzb@163.com。
2.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若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在考察中有违纪现象等,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选任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兼职)报名表.doc